2019-04-24 19:56:19
情系职工,关爱弱势群体,彰显智迪尔清算公司破产执业情怀

2018年8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城江法院)以(2018)桂12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河池玉动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动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原“南宁智迪尔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广西河池玉动车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尔清算公司)接受指定后立即组建了管理人项目团队并在金城江法院民二庭韦怀明庭长以及合议庭其他法官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本着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管理人主动前往金城江区法院、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复印扫描职工劳动仲裁文书和执行案件材料,打印玉动公司欠缴社保明细,并逐一梳理,整理职工债权人名单和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数据。之后,管理人通过查询玉动公司的财务凭证和银行付款回执以及与玉动公司原财务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访谈来核对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情况。最后,管理人根据劳动仲裁裁决书、欠缴社保明细单以及管理人的核对情况编制了玉动公司职工债权表。2018年11月15日,管理人公示玉动公司职工债权表,并对有异议的职工提出的异议和补充材料进行复核,再次公示职工债权表后,未有职工在异议期提异议且未向金城江院提起诉讼。据此,管理人向法院提请裁定确认玉动公司无异议职工债权。管理人热心、细致的工作获得广大职工的充分肯定。

根据金城江法院2019年2月15日作出的(2018)桂120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的玉动公司无异议债权,以及2019年2月28日作出(2018)桂1202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的《广西河池玉动车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项目组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参加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的广西河池玉动车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分配仪式,并通过现场转账的方式将玉动公司职工债权款发放到对应职工银行账户。分配仪式上,韦怀明庭长对管理人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原玉动公司职工任先生作为职工代表上台发言:“感谢金城江区法院,感谢法官们的辛苦付出。同时也特别感谢管理人南宁智迪尔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为我们玉动职工的利益做了大量的工作,从开始接管到整个案件结束,我一直有配合管理人做相关工作,也知道管理人在整个过程中的辛苦,感谢为我们拿到被拖欠四年多的血汗钱!”

玉动公司职工债权分配仪式现场

(玉动公司职工债权分配仪式现场